近日,经省政府同意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《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强调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,推进城市地下管线、地下通道、地下公共停车场、人防等市政基础设施规范化管理,维护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有序运行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根据《实施意见》,2021年底前,基本完成设施普查,摸清底数,建立台账,掌握存在的隐患风险点,统筹推动隐患风险点整治,启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。2022年底前,纵深推进隐患风险点整治,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,推动数字化、智能化建设。2023年底前,基本消除隐患风险点,各设区市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,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初步成果。2024年底前,完成全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成果回头看,持续加强部门协同,完善体制机制,严控隐患风险,探索构建“底数明晰、管理规范、运行安全”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模式。2025年底前,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,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,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效率明显提高,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,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。
《实施意见》明确了此项工作的主要任务:摸清底数,清除设施隐患风险,重点做好组织开展设施普查、消除设施安全隐患工作。统筹协调,有序推进设施建设,重点做好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、加大老旧设施改造力度、强设施体系化建设、完善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工作。建章立制,完善运维管理制度,重点做好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、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建设、完善设施安全管理制度、 完善设施运营养护制度工作。
《实施意见》还提出,加大老旧设施改造力度。扭转“重地上、轻地下”“重建设、轻管理”观念,切实加强城市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作力度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,科学制定年度计划,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、材质落后的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。供水、排水、燃气、热力等设施权属单位要从保障稳定供应、提升服务质量、满足用户需求方面进一步加大设施更新改造力度。